网友反映:
请问湟中县最低工资标准何时能落实?
官方回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2017年第41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5月1日起,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500元/月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省统一调整为15.2元/时人。本次调整适用于青海省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湟中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