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退伍军人安置、义务兵优待
设定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申请条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办理材料
1、退伍证;
2、退伍行政介绍信;
3、入伍通知书;
4、户口本。
办理地点
三县在县上办理 四区在市民政局
西宁市民政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
大通县民政局:大通县园林路18
湟中县民政局:湟中县鲁沙尔镇和平路12号
湟源县民政局:湟源县东大街196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大通县民政局:(0971)2722747
湟中县民政局:(0971)2232157
湟源县民政局:(0971)2434347
西宁市民政局:(0971)8295865
办理流程
1、对退役士兵档案进行审核,挑选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通知他们报到时带办理材料;
3、向省退役士兵安置办申请自主就业金省财政承担部分;
4、各区县组织自愿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培训。
5、各区县为退役士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