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员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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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伤残人员等级评定

设定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因战、因公负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

2、旁证材料;

3、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认定因公负伤的正式文件;

4、住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和医疗终结的诊断证明书;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办理地点

大通县民政局:大通县园林路18

湟中县民政局:湟中县鲁沙尔镇和平路12

湟源县民政局:湟源县东大街196

城中区民政局:西宁市北大街37

城北区民政局:西宁市小桥大街119

城西区民政局:西宁市五四大街21

城东区民政局:西宁市昆仑东路188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大通县民政局:(09712722747

湟中县民政局:(09712232157

湟源县民政局:(09712434347

城中区民政局:(09718202307

城北区民政局:(09715134733

城西区民政局:(09716130652

城东区民政局:(09718162006

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区民政局填写评定《伤残等级审批表》;

2、区(县)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至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

3、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进行复核后报至省民政厅优抚安置局审核审批;

4、区县民政部门对新评定的伤残人员发放伤残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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