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革命烈士申报和家属抚恤金审核发放
设定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申请条件
革命烈士家属
办理材料
1、牺牲人员简历;
2、旁证材料;
3、医院死亡证明书;
4、火化证。
办理地点
大通县民政局:大通县园林路18
湟中县民政局:湟中县鲁沙尔镇和平路12号
湟源县民政局:湟源县东大街196号
城中区民政局:西宁市北大街37号
城北区民政局:西宁市小桥大街119号
城西区民政局:西宁市五四大街21号
城东区民政局:西宁市昆仑东路188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大通县民政局:(0971)2722747
湟中县民政局:(0971)2232157
湟源县民政局:(0971)2434347
城中区民政局:(0971)8202307
城北区民政局:(0971)5134733
城西区民政局:(0971)6130652
城东区民政局:(0971)8162006
办理流程
1、家属向死者单位所在地或家属户口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由区(县)民政局调查取证、完善材料后,区(县)人民政府出具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审查;
3、市政府行文报省政府审核批准;
4、省政府批准后,烈士的抚恤金发放工作由区(县)民政局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