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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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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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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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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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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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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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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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证、失业证明、残疾证、所属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2、家庭成员中有农村人口的需提交村委会出具的有无耕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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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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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民政局:大通县园林路18
湟中县民政局:湟中县鲁沙尔镇和平路12号
湟源县民政局:湟源县东大街196号
城中区民政局:西宁市北大街37号
城北区民政局:西宁市小桥大街119号
城西区民政局:西宁市五四大街21号
城东区民政局:西宁市昆仑东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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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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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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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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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民政局:(0971)2722747
湟中县民政局:(0971)2232157
湟源县民政局:(0971)2434347
城中区民政局:(0971)8202307
城北区民政局:(0971)5134733
城西区民政局:(0971)6130652
城东区民政局:(0971)8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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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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