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核发
365bet在线体育投注:http://www.beijinglilymassage.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7/15 8:51:12    
 

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核发

设定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申请条件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办理材料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3、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5、申请邮寄、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办理地点

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食药局窗口: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42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09716154707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申请人)→材料初审(食品药品窗口,1个工作日)→受理转交→审查(药品安监处,3个工作日)→发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食品药品窗口,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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