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申请条件
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办理材料
1、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3、从业人员花名册;4、平面图;5、设备清单;6、从业人员资质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母婴保健技术人员执业合格证)。(以上材料均需一式2份)
办理地点
西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42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0971)6154707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对材料进行当场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由市卫计委法监处审核→报经市卫计委分管主任审批→制证→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