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西宁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