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及其变更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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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及其变更的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申请条件

1、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

2、符合《青海省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指导意见》要求

办理材料

1、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表及现场评价资料;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3、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4、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质量负责人保证在岗履职的保证书;

5、执业药师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学历原件、复印件;

6、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7、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8、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9、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经营场所所处位置、布局等示意图及说明;

10、拟办企业所在地社区、街道及乡镇、村主管部门对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注明拟办企业所在地常住人口数量、已拥有药品零售企业数量及设置意见);

11、申报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办理地点

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食药局窗口: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42

办理时间

申请提交16个工作日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09716152147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 →材料初审 →受理 →复核资料、现场核查→下达筹建通知书→筹建,完备后提出申请人申请→组织验收→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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