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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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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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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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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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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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公民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解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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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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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1张2寸白底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照片检测回执单、事由材料(有探亲、访友、留学、旅游、劳务、商务、定居、文化交流、朝觐、应聘工作、其他等事由,每种事由提交的材料不一样,需提交原件、复印件)、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需单位或派出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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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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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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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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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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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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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825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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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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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前往办证大厅或拨打0971-8257158→→准备与事由相应的材料→→照相(提交申请人6个月内直边免冠正面白底2寸彩色照片及《照片认证回执》)→→领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盖章(单位或派出所)→→受理→→缴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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