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
设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拟开展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
办理材料
1、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3、平面图;4、设备清单;5、从业人员定期健康体检报告;6、放射工作场所定期辐射剂量水平检测报告;7、《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2006年3月1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8、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9、X射线影响诊断质量保证方案;10、从业人员花名册;11、从业人员资质复印件(毕业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上岗证)。(以上材料均需一式2份)
办理地点
西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42号
办理时间
申请提交13个工作日内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0971)6154707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对材料进行当场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由市卫计委法监处审核→报经市卫计委分管主任审批→制证→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