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小学生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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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西宁中小学生休学

设定依据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青海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教基〔20141号)

《西宁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稿)》(宁教基〔201449号)

申请条件

1.因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需住院治疗或停课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可申请休学。

2.凡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同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

3.休学期限按1学年设置。超过休学期限的需要家长(监护人)提出延长休学时间申请。

4.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经班主任、教导主任、学校校长签字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休学的,高中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初中、小学生要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学生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办理材料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

办理地点

西宁城区中学在市教育局中教处、小学在四区教育局教育科

西宁市教育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80

城西区教育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1

城中区教育局: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4

城北区教育局: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21

城东区教育局: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170

办理时间

开学初15个工作日内

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市教育局:(09714393009

城西区教育局:(09714390861

城中区教育局:(09714919505

城北区教育局:(09715507520

城东区教育局:(0971812155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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