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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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高层次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

设定依据

《西宁市户口迁入政策实施细则 》、《西宁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允许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2.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符合《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的引进人员、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3.取得中级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技师、技能师,允许本人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落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允许本人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落户。

5.经市人社部门批准招录的我市急需的技术工人、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允许本人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落户。

办理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婚姻证明;

6)配偶无工作证明(配偶是城镇居民户口的,须由户口所在地的就业登记机关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工作证明、失业证或与西宁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成年子女未婚证明(随迁子女己成年,须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和就业局出具未婚证明及无工作证明);

7)有稳定住所的,需提交住房证书及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省人事厅的聘书等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西宁市公安局户籍办理窗口(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3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

09718251610

办理流程

由分局户籍窗口受理整理材料,公安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审批后,上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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